国有资产是全体人民共同的宝贵财富。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加强人大国有资产监督职能”。
2017年12月,党中央部署建立国务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
2020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的决定。
随着我国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制度全面建立,人大国有资产监督职能不断加强,推动摸清了全口径国有资产家底,推动国资国企实现高质量发展。
2018年10月24日,国务院首次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家底”,向全体人民交出一份涵盖各级各类国有资产的“明白账”。报告全面摸清我国境内外国有金融资产“家底”,既重点报告中央情况,也汇总反映地方情况,并统计了金融管理部门下属金融基础设施类机构、中央企业集团(非金融)控股各级金融子公司等情况。2020年12月开始,实现人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的法定化、制度化、常态化。
国有资产报告制度施行6年来,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认真开展统计清查,不断健全制度体系,一本清楚明白的“国资账本”徐徐展开。截至2023年底,全国企业国有资产总额达371.87万亿元,是2012年底的3.16倍;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85.59万亿元、利润总额4.73万亿元。
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办公室主任张永志:通过国有资产管理监督工作,推动政府摸清了国有资产家底,向人民报出了国有资产的明白账,推动政府健全和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推动改进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国有资产的管理水平得到了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