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超
根据国家药监局的最新通报,经湖北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江西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甘肃省药品检验研究院等4家药品检验机构检验,有14家药企生产的17批次药品不符合规定。
其中经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检验,标示为绍兴震元中药饮片有限公司、河北安国振宇药业有限公司、上海万仕诚药业有限公司、安徽同泰佗祖堂药业有限公司、亳州市圣海中药饮片有限公司、江西众康中药饮片有限公司、广东时珍制药有限公司和甘肃省国草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8批次菊花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禁用农药残留量。
所谓禁用农药残留量,反映的是中药材或饮片中残留的禁用农药的量。
通告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已要求相关企业和单位采取暂停销售使用、召回等风险控制措施,对不符合规定原因开展调查并切实进行整改。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相关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组织对上述企业和单位存在的涉嫌违法行为立案调查,并按规定公开查处结果。
其他不符合规定的药品还涉及到藿香正气水、乙酰半胱氨酸注射液、茜草、紫草。
绍兴震元中药饮片有限公司是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浙江震元”,000075)的全资子公司,是浙江省率先通过新版GMP认证的中型中药饮片企业,建有浙江省省级中药饮片工程实验室,饮片年加工产能约3000吨,规模、技术含量均在全省名列前茅。
浙江震元2022年半年报披露,绍兴震元中药饮片有限公司营收1.22亿,净利润875.41万。浙江震元2022年上半年净利润超3800万,同比降13.18%。
根据半年报披露,震元涉及到菊花的产品只有菊花决明子枸杞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