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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高院:劳荣枝案二审8月18日开庭

8月15日,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公告,定于8月18日9时30分在第四审判法庭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劳荣枝涉嫌犯故意杀人罪、抢劫罪、绑架罪上诉案。 《公告》称,根据疫情防控要求,旁听法庭…

8月15日,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公告,定于8月18日9时30分在第四审判法庭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劳荣枝涉嫌犯故意杀人罪、抢劫罪、绑架罪上诉案。

江西省高院:劳荣枝案二审8月18日开庭插图

《公告》称,根据疫情防控要求,旁听法庭设在本院三楼第九审判法庭,以视频的方式旁听。该旁听法庭共设32个旁听席位,社会公众可以通过“江西法院审判综合服务平台”申请旁听证,并按照南昌市红谷滩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的防疫要求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旁听。

1974年出生的劳荣枝是原九江石油化工公司的小学教师。1996年至1999年期间,劳荣枝跟随其当时的男友法子英先后在南昌、温州、常州、合肥犯下4起绑架、抢劫、杀人案件。

1999年,法子英在合肥被抓获,并于1999年11月18日被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逃亡近20年后,劳荣枝于2019年12月在福建厦门落网。

奔流新闻记者了解到,2020年12月21日,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劳荣枝犯故意杀人、抢劫和绑架三宗罪公开审理。

一审审理认为,被告人劳荣枝伙同他人故意非法剥夺被害人生命,构成故意杀人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暴力、威胁手段抢劫被害人财物,构成抢劫罪;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被害人,构成绑架罪。劳荣枝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劳荣枝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常州绑架的事实,系坦白。劳荣枝故意杀人致五人死亡;抢劫致一人死亡,抢劫数额巨大,并具有入户抢劫情节;绑架致一人死亡,勒索赎金7万余元,犯罪情节特别恶劣,手段特别残忍,主观恶性极深。虽有坦白情节,但不足以从轻处罚。

2021年9月9日,一审宣判死刑后,劳荣枝不服,当庭提出上诉。

2022年4月30日,劳荣枝辩护律师吴丹红称接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电话通知,“劳荣枝故意杀人、抢劫、绑架案”在审理过程中,“由于不能抗拒的原因”,被裁定“中止审理”。

文丨奔流新闻记者张鹏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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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主编T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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